ㄧ、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二、職稱:計畫臨時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作業系統及microsoft office軟體操作者。
四、工作地點:永華市政中心、民治市政中心
五、薪資:
(一)以勞動部最新公告之基本工資時薪標準核給(113年為每小時183小時)。
(二)享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福利。
六、工作時間:
(一)每日以8小時為限,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二)依甄試結果分發之單位服務時間為主。
七、名額:2名,備取4名。
八、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為主。
九、工作項目:
(一)辦理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各項相關行政作業。
(二)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應備資料:
1.簡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書面資料影本(包含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無則免 附。)
(二)意者請於112年12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請於信封上加註『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臨時人員』)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收,郵寄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所送資料亦不予退還。)
十一、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112年12月22日報名截止後,審查報名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則不另行通知,預計於112年12月25日下午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頁公告甄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s://sab.tainan.gov.tw/Default.aspx→最新公告)。
(二)甄試後正取人員將由社會局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核准後,始行生效進用。
十二、附則:
(一)參加甄選人員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學經歷證明等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證件偽造不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已聘用者應予解聘。
(二)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導致本次甄選各項日程、地點需更改時,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頁。
(三)如對徵選內容有疑義,請聯絡本局老福科李小姐06-2991111分機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