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 :
市民至戶籍地所轄區公所社政課申請
二、承辦單位:人民團體科
三、聯絡電話:
永華市政中心:06-2982558
民治市政中心:06-6322110
四、傳真電話:
永華市政中心:06-2982548
民治市政中心:06-6357046
五、地 址: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36號2樓
六、服務內容:
- 輔導社區發展協會籌組、成立。
- 輔導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
七、應備文件:
申請籌組社區發展協會
◎申請人應備文件
(有關申請表請逕向各區公所索取)
-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
- 發起人名冊。(請自行下載)
- 章程草案。(請自行下載範例)
- 發起人身分證影本。
籌備成立流程如下:( 籌備期間資料,由團體自存,免送業務科)
- 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書後
- 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 公告徵求會員
-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召開二次以上籌備會議)
- 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可同日舉行)
-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議
- 申請立案(登記法人或不登記法人)
- 結案
註一: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應於七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會議紀錄免送主管機關備查。
註二:大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大會後三十日內提報會議紀錄函報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