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簡要說明:
本局接獲未登記托育服務或未立案機構之通報時,立即派員至現場進行稽查並輔導,製作訪視調查記錄表呈核,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倘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備註:
若發現未登記居家托育服務或未立案托嬰中心有收托照顧兒童之行為,可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進行線上通報,為利案件調查,煩請通報人提供可聯繫之相關方式,倘通報人未留聯絡資訊,以致資訊不足無法確認之案件,則不予受理。
通報連結:未登記居家托育服務及未立案托育機構通報表(點擊通報)
受理專線:(06)2991111分機5905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