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間,中颱丹娜絲造成本市鹽水區等17行政區發生淹水、路樹或電桿倒伏、水(電)力中斷、建物倒塌、屋頂受損等大規模災情,爰辦理本計畫,補助受災行政區既有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購置防災相關設施設備,強化防災韌性,俾利社區據點於災變事件中降低損害,迅速整備,連結人(物)力資源投入社區關懷及重建工作。
位於本市以下任一行政區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鹽水區、東山區、後壁區、白河區、北門區、將軍區、學甲區、七股區、西港區、佳里區、麻豆區、六甲區、下營區、官田區、新營區、柳營區、安南區。
申請期間:
(一) 申請單位應於本局函文公告開放申請期間內(以區公所收件日期為憑)函送申請表單至當地區公所轉送本局審核。
(二) 第一階段:以「非運用公有場地」之據點優先申請。
(三) 第二階段:視計畫經費執行情形開放予「運用公有場地」之據點提出申請(惟考量公有場地應能優先使用權管區公所公務預算進行空間維護或設備更新等事宜,運用公有場地據點申請本計畫,請於計畫書中填寫具體或特殊需求原因)。
(四) 後續階段:若計畫經費仍有賸餘,經考量經費執行情形及據點需求,本局得再行函文公告後續申請期程及申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