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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方式 :
       市民至戶籍地所轄區公所社政課申請

二、承辦單位:人民團體科

三、聯絡電話:

永華市政中心:06-2982558

民治市政中心:06-6322110

四、傳真電話:

永華市政中心:06-2982548

民治市政中心:06-6357046

五、地  址:

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民治市政中心: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36號2樓

六、服務內容:

  1. 輔導社區發展協會籌組、成立。
  2. 輔導社區發展協會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

七、應備文件:

申請籌組社區發展協會
◎申請人應備文件
(有關申請表請逕向各區公所索取)

  1.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
  2. 發起人名冊。(請自行下載)
  3. 章程草案。(請自行下載範例)
  4. 發起人身分證影本。

籌備成立流程如下:( 籌備期間資料,由團體自存,免送業務科)

  1. 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書後
  2. 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3. 公告徵求會員
  4.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召開二次以上籌備會議)
  5. 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可同日舉行)
  6.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議
  7. 申請立案(登記法人或不登記法人)
  8. 結案


註一:發起人會議、籌備會議,應於七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會議紀錄免送主管機關備查。

註二:大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大會後三十日內提報會議紀錄函報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