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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世代融合-青銀共創家庭日計畫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世代融合-青銀共創家庭日計畫


一、  補助對象資格條件:

(一)   里辦公處。

(二)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三)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且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四)   其他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二、  申請期間:第一階段:即日起收件至4月17日,至收件截止日若件數未額滿,即開放第二階段申請:自4月19日起至4月26日止。


三、  補助項目:世代融合-青銀共創家庭日,餐盒、茶水費、活動材料費、紅布條、講師費、雜支(受補助金額百分之五)


四、  審查方式:

(一)    業經本局同意正式設置據點為限。

(二)    據點應填具補助計畫書,於本年度4月26日前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初審後,彙報本局辦理審核。

(三)    區公所於收受經費補助核定函十日內,應檢具領款收據提送本局辦理撥款事宜。


五、  全案預算金額:預計50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可提出申請,每1據點申請1案,每1據點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其計畫補助經費以單位申請後另案陳核。


六、  其他注意事項:申請補助對象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