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洽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二、服務內容: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 特制定本法。災害之防救,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一、洽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二、服務內容: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
特制定本法。災害之防救,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