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與民間單位共同辦理「微型團體傷害保險」針對滿15足歲至70歲符合條件資格之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輕度、中度)者、特殊境遇家庭戶內成員,以及滿65足歲至75歲之中低收入老人、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者(年滿15歲至18歲)提供保險保障,民眾不需額外支付保費,即可獲得微型保險保障。一、承辦人員:王小姐二、聯絡電話:06-2552330三、傳真電話:06-2551202四、受理申請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五、地 址:70801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