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人員:身心障礙福利科 蕭小姐
二、聯絡電話:(民治行政中心)06-2991111#6532
三、傳真電話:(民治行政中心)06-6324223
四、地址:(民治行政中心)70801台南市永華路二段6號7樓
五、洽辦單位: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
六、服務內容:補助身心障礙者於轉介安置機構之日間/住宿照顧服務費用
七、服務對象:設籍於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由臺南市政府轉介至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榮譽國民之家收托、收容,且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但日間式照顧服務者不在此限。
八、應備文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反影本
(二)申請調查表
至護理之家養護者,需檢具最近三個月內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
精神障礙者,需檢具臺南市精神病患病情分類及處置建議表。
足以證明其為低收入戶證明之相關文件
本市補助標準依中央主管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收費及補助標準一覽表規定辦理,113年補助金額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