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115年度銀髮衣缽相傳計畫
一、計畫目的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促進中高齡長者退休後持續發揮所長並參與社會服務,爰針對具備各項才藝技能或專業經驗之長者,透過公開招募方式納入銀髮人才資料庫,並由本局媒合至各運用單位,提供具公益性質之傳承教學服務,藉此促進長者身心活化、提升自我價值,發揮智慧與技藝傳承功能,進而建構老有所為、世代共融之活力社會。
二、 招募方式
(一) 由本市各區公所、各區老人福利協進會、老人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及社區關懷據點等單位推薦,或由本人自薦報名;申請人填妥招募報名表後(附件1下載網址:https://gov.tw/FNf),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件,經本局審核通過後,納入銀髮人才資料庫成員。
(二) 本局建置銀髮人才資料庫,持續推廣銀髮人才精神與價值,並依各運用單位需求進行媒合,安排銀髮人才提供傳承教學服務,以促進智慧與技藝之有效傳承,提升長者自我價值。
三、 招募對象與專長類別
(一) 招募資格:
設籍或現居臺南市,年滿55歲以上,具備專長技能或相關實務經驗,並願意分享生命經驗與才藝技能者。
(二) 招募類別:
1.民俗技藝類:
童玩、糖蔥、龍鬚糖、糖葫蘆、捏麵人、畫糖、客家擂茶、拼布、纏花、中國結、串珠、雕藝、剪糊、竹(草)編、歌仔戲、布袋戲、各式藝陣表演及民俗雜技等。
2.運動休閒類:
氣功、武術、健康操、太極拳、穴道經絡、瑜珈、各式舞蹈及運動等。
3.生活綜合類:
烹飪、烘焙、講古、桌遊、造型氣球、魔術、生命教育、靈性照顧、消費者權益意識、財產信託、意定監護、道路安全及防詐騙宣講等。
4.音樂類:
樂理、歌唱、歌劇、音樂創作、音樂欣賞及樂器演奏與教學等。
5.藝文類:
文學、書法、繪畫、編織、茶藝、園(花)藝、攝影、棋藝、陶藝、電影、各式DIY藝術及美術等。
6.語言類:
客語、閩南語、族語、手語及其他各國語言等。
7.技術類:
水電、會計、土木、美容(髮)、護理、藥理及建築等。
8.資訊類:
電腦、手機及平板教學、實用APP教學等。
9.其他特殊專長:
不屬上述類別之專業才藝技能。
四、辦理方式
(一) 由本局視實際需求,主動邀請銀髮人才提供傳承教學服務。
(二) 受理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各機關(構)、區域醫院、醫學中心、社會福利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照顧中心、社區關懷據點、社區發展協會、老人團體、里長辦公室、公辦民營運動中心及親子館等單位提出申請。
1. 申請受理時間:自115年3月9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或至年度經費額度用罄為止。
2. 申請方式:運用單位應於預定辦理教學日前3週,填妥教學申請表,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本局,並主動來電確認;經本局審核通過後,由本局媒合合適之銀髮人才提供傳承教學服務。(附件2下載網址:https://gov.tw/FNf)
3.教學服務時數:為有效運用資源並使更多單位受益,每一運用單位於本年度計畫中,最多申請4小時教學服務(每場次以2小時為原則),且每場次實際參與人數須達12人以上。
4. 為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媒合作業之公平性,銀髮人才如於運用單位擔任負責人、理(監)事、管理人或受僱人員等職務者,不得由該單位申請其提供教學服務。
五、運用單位應配合事項
(一) 本局媒合銀髮人才提供傳承教學服務時,均為其投保按日綜合意外險;經本局審核通過並確認之教學日期、時間、內容及銀髮人才,不得任意更動。如需調整,應於預定教學日前1週通知本局並經同意;未依規定通知並未取得本局同意者,該場次教學鐘點費由運用單位自行負擔。
(二) 運用單位得於申請前至本局銀髮人才資料庫,擇定1至3名欲邀請之銀髮人才;其人選仍應符合本計畫相關媒合原則。未指定人選者,由本局協助媒合適當人選。(銀髮人才資料庫網址:https://gov.tw/Ysr)。
(三) 運用單位應配合本局辦理業務訪查及相關規定,以利瞭解服務情形與執行效益。
(四) 運用單位應於教學日前,自行與銀髮人才聯繫確認所需器材設備、交通費及
材料費等事宜,以避免爭議。
(五) 教學服務期間,運用單位應協助維持現場秩序與安全。
(六) 運用單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次年度不得申請本計畫:
1.未依第七點規定辦理核銷、審查及撥款作業,且情節重大者。
2.核銷資料有虛報或浮報情事,經查證屬實者。
六、銀髮人才應配合事項
(一) 為兼顧資源公平分配,每位銀髮人才於本年度計畫中,教學鐘點費給付上限為新臺幣1萬6,000元整(以每小時800元計,最高20小時)。超出上限仍受邀授課者,其超出部分之鐘點費由運用單位自行全額負擔。
(二) 教學鐘點費由本局依規定辦理匯款作業,撥付至銀髮人才指定帳戶;非臺灣銀行帳戶者,將自匯款金額內扣除新臺幣10元手續費。
(三) 銀髮人才應遵守「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銀髮人才審核與運用管理計畫」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本計畫或影響服務品質之情事,本局得視情節輕重,予以勸誡、暫停媒合或取消人才資格。(附件3)
(四) 銀髮人才如欲退出銀髮人才資料庫並停止提供傳承教學服務,應主動通知本局,本局將即刻辦理相關作業。
七、 核銷、審查及撥款作業程序
(一) 運用單位辦理核銷時,應檢附下列文件:(附件4-7下載網址:https://gov.tw/FNf)
1. 銀髮人才教學鐘點費收據:應載明銀髮人才姓名、教學名稱、教學日期、時間、合計時數及金額,並由銀髮人才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字號、戶籍地址及親自簽名。(附件4)
2. 簽到表:應記載單位名稱、教學名稱、教學日期、時間、銀髮人才姓名、參與人員性別、年齡、總人數及性別比例;每場次實際參與人數須達12人以上,並請參與人員簽名;如參與人員無法自行簽名者,得由運用單位工作人員協助填寫。(附件5)
3. 滿意度調查表:由運用單位填寫即可。(附件6)
4. 教學照片:每場次至少檢附8張。(附件7)
(二) 前項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或不符規定者,本局得退請補正。
(三) 運用單位應於教學結束後15個工作天內,備齊核銷應備文件,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送交本局(地址: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3號,程小姐收)。經本局審核無誤後,將由本局撥付教學鐘點費至銀髮人才指定帳戶;逾期未申請核銷者,其該場次教學鐘點費概由運用單位自行負擔。
八、預期效益
(一) 115年度預計招募至少15名新進銀髮人才,並辦理185場以上傳承教學服務,活化銀髮人才資料庫運作。
(二) 辦理至少2場教學經驗分享會、研習課程或專題講座,促進銀髮人才交流與教學效能,並吸引更多長者參與。
(三) 透過多元媒合機制,協助長者突破場域、對象與年齡限制,勇於嘗試與挑戰,提升自我價值,促進世代共融。
九、本計畫所需各項書表格式,由本局另定之。
十、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