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人員:
曾小姐06-2156974 分機 20
二、洽辦單位:各區區公所
三、服務內容:
- 為防止60歲以上有認知障礙之民眾走失後流落街頭,使走失者家屬焦急四處尋找,特提供預防走失手鍊申請。
- 手鍊上註明當事人編號及戶籍地所屬分局名稱及電話,以供走失民眾能藉此至分局確認身分而找到回家的路。
四、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60歲以上或55歲以上之原住民,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類別包含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或失智症(ICD診斷不得為9-植物人)等有走失之虞者。
五、應備文件:
- 申請書乙份。
- 當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一位緊急聯絡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