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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一、承辦人員:廖小姐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5916

三、傳真電話:06-2983162

四、地  址:永華市政中心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五、服務內容:

(一)為協助遭變故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提昇家庭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能力,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發生,促進家庭恢復正常運作,特訂定本計畫。

(二)補助標準:符合本計畫扶助資格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三千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六、服務對象:

符合本計畫第二點、第三點規定者,本人、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申請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七、應備文件:

(一)申請程序:
1.符合前點規定者,得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備妥下列文件。
2.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1)申請表。
(2)新式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家庭全戶戶籍謄本。
(3)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稅籍及財產證明資料等文件。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年滿十六至十八歲者必備)。
(5)兒童少年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足資證明有本計畫第二點各款情形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