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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第一次申請)

領有社工師證書之社工人員,應於到職日起30日內申請執業登記;在職中社工人員考取社工師證書者,應於證書核發日起30日內申請執業登記,並檢具下列文件向社會局社會工作及家庭福利科提出申請:
一、臺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書
二、應備文件:
1.新臺幣伍佰元現金或匯票(匯票抬頭開立: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4.就業證明文件正本
5.社會工作師公會會員出具之會員證明書影本(當年度)
6.1年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2張(1張貼在申請書,另1張浮貼。);需申請加發識別證規格者,另浮貼1吋照片1張。
7.身分證正反面黏貼於申請書
8.申請書需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