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新任理事五名,卻有二人辭職,辭職超過三分之一,應如何因應?解:(一)應依「合作社選舉罷免法」第七條及該社章程規定,由候補理事遞補。(二)若缺額無候補可資遞補時,應依內政部74年1月18日台內社字第286579號函釋, 如出缺不影響開會法定人數,可延至下屆社員大會舉行補選。
例:新任理事五名,卻有二人辭職,辭職超過三分之一,應如何因應?
解:
(一)應依「合作社選舉罷免法」第七條及該社章程規定,由候補理事遞補。
(二)若缺額無候補可資遞補時,應依內政部74年1月18日台內社字第286579號函釋, 如出缺不影響開會法定人數,可延至下屆社員大會舉行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