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未核准任一組之申請,宜先協調兩組發起人併案申請,否則以受理時間之 先後為準。若已核准一組發起人之申請,有另一組發起人提出申請,則應請其參與前一組 發起人之活動運作。
若尚未核准任一組之申請,宜先協調兩組發起人併案申請,否則以受理時間之 先後為準。
若已核准一組發起人之申請,有另一組發起人提出申請,則應請其參與前一組 發起人之活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