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三、被罷免或撤免者。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倘有以上情節者,其缺額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分別依次遞補。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倘有以上情節者,其缺額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分別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