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14日衛部救字第1131361895號函辦理。二、依據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規定,略以專科社會工作師之甄審,每2年至少應辦理1次。三、本案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筆試)線上報名期間預定為113年8月5日(星期一)至19日(星期一),甄審(筆試)預定辦理時間為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實際期程仍以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甄審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