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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呼籲要愛不要傷害 跟恐怖情人說BYE BYE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新聞聯絡人:施清發

聯絡電話:06-39014960912845337          emailchingfa@mail.tainan.gov.tw

艾利(化名)是個獨立自主的女大學生,在多采多姿的大學生活中認識學校風雲人物學長阿豪(化名),兩人開始親密的交往。在交往後不久,艾利發現阿豪有強烈的權力控制態樣,於是跟阿豪提出分手。阿豪不甘心展開一連串跟蹤、威脅,甚至以死相逼等恐嚇行為試圖挽回這段愛情。社工接獲通報後提供緊急庇護、協助聲請保護令等服務,艾利才逐步擺脫恐怖情人。

交往期間阿豪要完全掌握艾利的一舉一動,包括電話、跟朋友出去時間、地點等,若有不從就暴力相向。漸漸的艾利承受不了,於是提出分手。結果阿豪不但不答應,反而恐嚇、威脅艾利,並不斷用跟蹤、未顯示電話騷擾艾利,甚至以死威脅。

家防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先溫暖的傾聽艾利述說其與阿豪的交往史,也發現艾利目前人身安全岌岌可危,所以在艾利的同意下,提供緊急庇護,以躲避阿豪的跟蹤,期間也協助艾利聲請並取得保護令,經過3個多月阿豪才接受分手一事,並不再騷擾艾利。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提醒當任何人用愛的名義,隨時控制對方的行蹤,並會用恐嚇、暴力行為威脅對方服從,這種行為已遠離愛的範疇。若妳/你遇到恐怖請人,請務必採取下列措施:一、告知家人親戚、同學、信任的朋友,妳/你現在所遭遇的狀況;二、撥打110報警或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尋求警察及社工人員的協助;三、擬定個人安全計畫,必要時至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維護自身安全。只要愛不要傷害,安全遠離恐怖情人,保護大家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