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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3年老人福利機構資源整合型計畫

臺南市113年老人福利機構資源整合型計畫

一、補助依據: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3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

二、補助對象: 本市財團法人私立老人福利機構。

三、補助項目:
    (一)改建費

    (二)開辦設施設備費

    (三)修繕費

    (四)充實設施設備費

    (五)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費

    (六)服務費:社會工作人員、護理人員、物理治療、職能治療人員、營養師、照顧服務員

    (七)服務人員年終獎金之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

四、補助基準:

(一)改建、修繕費獎助,每床樓地板總面積最高以十六平方公尺為限,最高獎助二百床,超過部分不予獎助;未達二百床者,按實際床數核算。機構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因改建或修繕而擴增。

(二)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費:

1. 獎助項目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列之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等為限。並以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及自動撒水設備為優先。但具但具有同等性能且經內政部消防署審核認可之消防安全設備亦得列入,並應檢附內政部消防安全設備審核認可書,且該項設備應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與審核認可書所登載設置之限制條件,及明確標明對機構之避難特性。

2. 機構接受涉及公共安全之修繕及設施設備獎助者,須善盡設施設備維護及檢修之責,並依其性質分別列入年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3. 獎助電路設施汰換、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及自動撒水設備者,除因天然災害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之情形外,機構不得於查驗合格後五年內,任意變更受獎助項目;違反者,得視其情節,要求全額繳回或核扣部分獎助款,經限期繳回仍不履行者,應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三)前已接受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獎助新建及開辦設施設備者,須於興設完竣並營運滿五年後,始得再申請充實設施設備費獎助。

(四)服務費獎助,獎助員額不得超過法定收容量;另申請單位應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或提撥勞退準備金。

(五)機構不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老人進住率低於百分之五十或寢室、衛浴、照顧區、餐廳、廚房、相關公共設施等必要設施設備屬租賃者,其修繕費、充實設施設備費、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費及服務費不予獎助。但申請電路設施汰換、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及自動撒水設備者,不在此限。新設立之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及失智照顧型)於開始營運起至首次接受本部評鑑前,申請獎助服務費者,不受進住率之限制,但每人每月服務費獎助金額最高獎助百分之九十。

(六)經本部最近一次老人福利機構評鑑為丙等或丁等之機構,由主管機關輔導限期改善,經複評成績未達乙等以上者,不予獎助經常支出及資本支出。但經輔導限期改善並獲複評成績改列乙等者,自複評為乙等之次年度始得提出申請。

(七)除申請下列獎助項目者外,機構申請獎助資本支出經費,至少應編列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自籌款:

1. 申請失智症照顧專區改建、開辦設施設備、修繕、充實設施設備及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者,至少應編列百分之十以上之自籌款。

2. 電路設施汰換、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整修、 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及自動撒水設備:至少應編列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自籌款。

(八)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老人福利機構申請獎助案件,其申請金額達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除經常門有共同明確獎助基準之案件外,應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必要時得邀集學者專家及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共同審查,並應派員實地會勘。

五、申請期間: 當年度1月1日至當年度1月31日

六、本年度全案預算金額: 依當年度預算。

七、審查方式: 依單位檢送計畫書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及使用範圍,書面審查予以核定。

八、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

   (二)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計畫名稱、目的、日期、計畫內容、經費概算 及效益等項。

   (三)自籌款證明、存摺影本。

   (四)申請單位章程、立案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五)辦公室租賃契約影本。

   (六)專業人員資格文件(學歷證書、勞健退證明影本)。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補助之單位,申請資本支出經費至少應編列百分之三十以上之自籌款。

   (二)為求周延及妥善運用獎(補)助經費,自111年度起,機構提出獎補助申請時,併案檢附切結書及自我審查表,以利主管機關據以審查(附件)。

   (三)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規定,申請補助者如屬利衝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相關申請文件提送本局。

十、相關申請表單請參閱下列附件:

   (一)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申請表

   (二)113年長照發展基金獎助項目及基準

   (三)借貸切結書

   (四)借貸自我審查表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B事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