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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11 年第1 次公開標售公務車輛(輔具展愛車)」

一、法令依據: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二、標的名稱:本案標售之標的物、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詳如附表。
三、本案標售公告資訊:本案於111年11月23日刊登於網站(於本局官網首頁-公開資訊-採購公告,網址:https://sab.tainan.gov.tw/。
四、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同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於本局永華市政中心7 樓開標室(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日同一時間、地點開標。
五、看車注意事項:
(一)本案標售之標的物以現狀標售,本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二)本次標售標的物,投標者得於111年11月28日下午2時至4時止,至本市社會福利綜合大樓(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 查看,採事先預約(逾期恕不安排看車)。
(三)聯絡單位人員電話: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李先生 (06)293-1232。
六、本案採通信投標方式辦理,投標單及相關證明文件之填寫應依下列規定:
(一)以毛筆、自來水筆、原子筆或鋼珠筆或機器打印填妥投標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授權委託書、投標文件審查表、退還保
證金申請單)。
(二)投標金額以中文大寫書寫,並不得低於標售底價。
(三)填妥投標人姓名(須加蓋負責人章)、身份證統一編號、住址、電話號碼、法人(公司)應註明法人名稱(須加蓋公司章)及統一編號,並註明投標人外出時代理收件人姓名地址。
(四)2 人以上共同投標時,應指定1人為代表人,未指定者,以投標單所填之第1人為代表人,投標人不得異議。

七、聯絡單位與人員:本局照管中心李先生,聯絡電話:(06)293-1232

八、其他事項詳見標售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