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近期報載台南市某長照機構將於今年5月底歇業,其機構內長輩安置補助及照顧等議題。社會局說明自2月起已協助住民陸續轉出至其他機構,並針對其中9位無家屬之公費補助長輩轉往轄內其他住宿式機構接受照顧。為進一步擴大照顧能量,社會局亦正研議提高收容安置補助費用,期能吸引更多優質機構參與公費安置服務,提升長者照顧量能與品質。
社會局指出,9位轉出的無家屬長輩,社會局第一時間擬優先安排於鄰近機構接受照顧,惟當時因市區機構床位有限,故暫時安排於鹽水及麻豆區等住宿機構,並向長輩解釋後續將視市區床位情形再安排轉回。報載2位長輩於安置期間因病多次住院治療,最終不幸辭世,社會局深感難過與遺憾 ,目前已由當地區公所依無家屬身份進行死亡公告,待完成法定程序後, 由社會局協助處理喪葬事宜。
社會局指出,台南市對於低收入及中低收入重度失能長輩,每月提供養護機構2萬2,000元及護理機構2萬5,400元之補助,其中護理機構補助金額於六都中僅次於台北市。目前臺南市申請老人公費收容補助人數為1,123人,去(113)年執行數3億4千萬餘元, 為擴大照顧能量,社會局亦正研議提高相關補助經費。
另針對無家屬之安置長輩,除機構內社工與照顧團隊定期關懷追蹤外,社會局同仁每月進行電話關懷,並安排志工至機構探訪,同時不定期實地稽查,查訪長者受照顧情形,以維護長者受照顧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