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強調,有關性騷擾調查案,本府於去(111)年5月31日接獲衛褔部轉知相關案件後,立即依「性騷擾防治法」啟動相關調查程序,期間依規定兩個月內完成調查,業於7月底函知兩造關係人。調查過程均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全程保密以維護被害人權益,外傳有個資外洩情形,亦經政風單位主動調查並無個資外洩情形。受理申訴案件過程中相關承辦人員皆恪遵相關法令辦理,確無任何不法情事。經本府性平調查,他是擔任青年署活動講座,該活動非本府辦理,私人行為是發生在公餘及請假期間,非執行公務,亦非在本府工作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