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議員關心本市某社團疑辦理政黨活動,社會局指出,針對各社團的政黨取向,政府機關均抱持中立並予以尊重。另社會局依循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督導轄內立案人民團體之會務運作,若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將依據人民團體法第58條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