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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回應議員蔡旺詮提出公設庇護處所議題

  有關蔡旺詮議員提出本市公設庇護處所需求,社會局回應目前轄內已設有3處兒少安置機構及6處成人庇護處所,皆由社會局採取專案委託方式,補助專業社工員及生活輔導員人力進駐機構處所並支付場地費或住宿費,提供居住安排與各項生活照顧,且嚴謹落實隱密保護原則,以協助被害人度過緊急危機,重新適應新生活。

  社會局說明,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生活照顧、經濟補助、法律諮詢、陪同就醫、轉銜就業等多元保護服務,以協助建構支持資源,穩定後續生活。針對有緊急庇護需求者,依其意願並優先考量安全議題、便利性及可近性,轉介入住庇護處所,111年1至6月共計提供庇護服務166人次、經濟扶助804人次、驗傷診療93人次、法律協助384人次、陪同出庭264人次及轉銜就業218人次。

  社會局表示,目前轄內庇護收容量能尚可因應服務需求,惟為防範未然,將再持續盤點轄內潛在空間,若專案委託有量能不足以服務之情形,亦可規劃朝向公辦民營模式經營。同時,考量近年衛生福利部為協助遭逢家庭暴力事件或其他變故兒少居住於更適宜發展環境,努力推動以「家庭式照顧」作為兒少替代性照顧的施政方向,並列管縣市政府降低機構照顧比例、納入社福考核指標,社會局亦將全力配合中央政策,共同致力維護兒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