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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外傳台南市社會局將社工更名為社福宣導員,藉此規避社工薪資新制,社會局聲明

發佈日期:2020-07-22

有關外傳台南市社會局將社工更名為社福宣導員,藉此規避社工薪資新制,社會局聲明如下:

本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社福宣導人員,主要工作內容為規劃並辦理各項活動(含嬰幼兒發展篩檢、親職教育講座、社區外展及宣導服務等)、提供托育服務及幼兒照顧諮詢服務、提供資源連結、志工管理等業務,若遇特殊個案需求,只需提出通報轉介,由市府社工介入處遇即可,其業務性質與市府社工直接從事保護或脆弱家庭個案訪視輔導等直接服務性質有別。

    109年本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招標契約規定,社福宣導人員資格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11條規定之社工人員資格。為落實「同工同酬」原則,109年7月3日由本局邀集各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召開「臺南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社福宣導員工作職掌討論會議」,與會人員認同本市親子悠遊館及兒童館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屬於初級預防工作,只須連結及轉介資源,不須外出訪視,工作性質較為單純,與直接服務之一線社工人員工作內容有差異性。故決議仍維持原標案社福宣導員職稱與薪資,另對有意調任為社會局之約聘、僱社工人員協助後續相關轉調事宜。經各館社福宣導員意願調查結果皆表示維持現職,並無意調轉本府社會局約聘僱社工員職缺之意願。

社會局嚴正聲明,本局委外標案社工與市府約聘僱社工薪資均依規定,絕無有外界所傳將社工更名為社福宣導員以違反或規避社工薪資新制之情事,本局嚴正駁斥其內容不實,請民眾勿散播、轉傳不實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