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東門路2段163號2樓/06-2082973
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單位評估及本局ICF社工評估適合作業設施活動,並具有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可參與每週作業活動20小時者。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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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等
東區
身障日間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