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大同路2段410號3樓/2152500
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單位評估及本局ICF社工評估適合作業設施活動,並具有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可參與每週作業活動20小時者。
20
0
優等
南區
身障日間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