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富強路2段301號/06-2013217
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 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單位評估及本局ICF社工評估適合作業設施活動,並具有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可參與每週作業活動20小時者。
15
0
乙等
永康區
身障日間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