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區忠義街60巷28號/06-3121625
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意願且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單位評估及本局ICF社工評估適合作業設施活動,並具有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可參與每週作業活動20小時者。
20
7
乙等
永康區
身障日間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