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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緊急救援服務

一、承辦人員:

身心障礙福利科:蕭小姐,連絡電話 06-2991111 分機 6532

二、洽辦單位:各區區公所

三、服務內容:

1.提供24小時之緊急救援通報支持網路,減少在家面臨突發疾病及意外狀況而無人可提供救援之發生,能於第一時間通報而獲得立即之援助。

2.緊急救援系統包括一組主機及具求救功能之無線遙控防水防塵隨身按鈕、主動回報平安裝置、不活動偵測裝置、跌倒偵測裝置及GPS定位裝置,若身心障礙者在家發生緊急狀況時,可直接壓下隨身求救鈕,24小時全天候監控服務中心接獲求救訊息後,應視服務對象需要,立即進行救護聯繫及適當處遇。

四、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年滿 55 歲且非居住於機構之原住民,並具有下列各項條件之一者:

1.有單獨居住之事實。

2.與配偶或其他人同住且符合下列狀況之一者:

(1) 與子女同戶籍,但子女未經常性同住(連續達五天以上獨居事實)。

(2) 同住者皆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或無照顧能力。

(3) 同住者皆為65歲以上。

五、補助標準:

1.年滿55歲之原住民且為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及5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原住民,系統連線服務費用由本局全額補助(113年度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914元整)。

2.年滿55歲之一般獨居原住民,其系統連線服務費用由本局補助百分之五十(113年度由社會局補助每人每月新臺幣457元整、案家自負每人每月新臺幣457元整)。

六、應備文件:

1.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或戶口名簿影本。

2. 各福利身分別補助之證明文件(一般戶免附)。

3. 申請表(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或進入本局網站下載)。

七、服務提供廠商:

龍邦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及電話:06-3316800轉21劉社工,傳真:06-3310680、免付費專線:08005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