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人員:
王小姐,聯絡電話 06-2991111 分機 6538
二、洽辦單位:
各區區公所
三、服務內容:
核實計算,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850元,每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9萬元(每日係以二十四小時計)。
四、服務對象:
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得申請本補助。但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或聘僱之看護未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為申請人三親等以內親屬者,不得請領本項補助。
五、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診斷證明書正本【應註明入出院日期、如有入住隔離或加護病房者請加註起訖日期】。
- 看護費用收據正本【須載明看護起訖日期及時間、班別單價、日數(或班、時數)、總金額】(附件1)。
- 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各一份。
- 領款人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領據收據(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