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撥款時間以區公所初審完畢並送件至本局日期為主,如公所送至本局日期為5號則當月底撥款;5號以後則為下個月底。一、承辦人員: 永華行政中心:陳小姐、劉先生、廖先生二、連絡電話: 永華行政中心:06-2991111分機5907三、傳真電話: 永華行政中心:06-2983162四、地址: 永華行政中心: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