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撥款時間以區公所初審完畢並送件至本局日期為主,如公所送至本局日期為5號則當月底撥款;5號以後則為下個月底。一、承辦人員: 永華行政中心:吳小姐(市區及溪南區)、陳小姐(溪北區)二、連絡電話: 永華行政中心:(06)2991111分機5920吳小姐、5917陳小姐三、傳真電話: 永華行政中心:(06)2985742四、地址: 永華市政中心: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