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31日衛部救字第1131364615號函辦理。二、若有申請補助之需請依計畫規定檢附申請文件,於本(114)年1月1日起至同年1月31日止(郵戳為憑)函報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三、旨揭計畫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網站(路徑:/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最新消息/【公告】補助辦理專科社會工作師督導訓練計畫,網址: https://gov.tw/qH7 ),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