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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安置住宅受理承租作業

一、租賃標的: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鹽安路 300巷28弄25號。

二、租賃對象及資格:
(一)申請人設籍於本市並年滿20歲,且與其共同居住之其他家 庭成員須2人以上。申請人或其他家庭成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特殊境遇家庭。
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5、五年內曾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6、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7、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8、五年內曾受災災民(檢具受災證明或公所核發之請領災 害救助金證明)。
9、其他經主責單位訪視評估,認定情況特殊者。
 (二)申請人及同住之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自有住宅、無承租本市住宅或社會住宅,且未同時享 有政府其他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
2、申請人與配偶分戶者,申請人與分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 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3、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 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 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三、招租方式:公告之受理期間提出申請者,依提出申請順序決定。
四、申請文件及方式:
(一) 申請文件:
1.應備文件:
2.申請書。(附件一)
3.符合住宅狀況切結書。(附件二)
4符合申租資格之證明文件(如福利身分證明書等)。
5.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腾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包含詳細記事)。
(二) 申請方式: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向本局遞送(中午12時至下午1時30分不受理申請),或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社會救助科承辦人陳先生收。
五、諮詢專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6)2991111分 機8346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