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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好『孕』上門-居家安胎服務:充實孕產婦知能專業訓練」團體補助基準,自即日起受理本市相關單位提出申請。

補助基準與相關表件,請至「本網站→婦女福利→婦女團體培力與服務方案補助→主題專區」下載參閱。

※洽詢資訊:

–承辦人員:本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 蔡社工

–聯絡電話:06-299111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