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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修正「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規定」。

1.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10月27日衛部救字第1090034148號函辦理。

2.附件:台北市社會工作師公會修正「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