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於103年2月17日至103年3月17日辦理「愛臺南!臺南市志願服務個人獎勵名稱徵選活動」,共計有197件投稿作品,依據本活動4項評選標準及配分進行初選:命名意涵說明(30%)、具備原創性、獨特性之創意表現(30%)、獎勵名稱易熟記度(20%)及實際製作識別物之可行性(20%),並聘請外聘委員進行決審,決審過程中入選作品雖具有創意性,但作品命名多以”原市”或”原縣”之舊稱或代表物為主題,未能兼顧縣市合併後大臺南之特色及精神,考量投稿作品無法展現本市所欲呈現志願服務之精神及理念,經社會局及外聘委員依據本活動簡章第11條活動注意事項之第4點:「如參選作品未達本案活動目標及評選標準,主辦單位有權決議各類獎項從缺」,決議本次活動前3名從缺,至入選5名作品列為佳作,佳作得獎名單如下:
得獎者 | 作品名稱 |
簡O益 | 府城志工銀箸獎、府城志工金箸獎、府城志工同箸獎、府城志工特箸獎 |
李O新 | 南ㄟ萌友、南ㄟ樹寶、南ㄟ森愛、南ㄟ花伴 |
李O偉 | 安打志工(獎)、長打志工(獎)、全打志工(獎)、強棒志工(獎) |
郭O偉 | 播愛府城服務耕莘獎、大愛府城勤誠奉獻獎、泛愛府城同心服務獎、特愛府城殊行貢獻獎 |
葉O妏 | 樂業始成獎、續耘至誠獎、齊家獻愛獎、殊聖耀祖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