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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

本部為規範社會團體辦理往生互助事項,特訂定「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並於本(102)年7月19日以台內社字第10202498861號令發布,如需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