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身心障礙朋友未於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前辦理重新鑑定,而影響其福利存續,南市社會局自11月起推出全臺首創的「簡訊」通知貼心服務,透過手機簡訊再次提醒當事人或家屬辦理身心障礙證明屆期重新鑑定,讓身心障礙朋友的各項福利服務措施得以銜接。
南市社會局表示,若民眾持有記載「重新鑑定日期」的身心障礙證明,應於身心障礙證明到期前九十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公所(可跨區)申請重新鑑定,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亦會提前六十日主動書面通知當事人辦理重新鑑定,惟迭有民眾反應未居住在戶籍地或通訊地,導致未收到書面通知或因繁忙而忽略紙本通知,南市社會局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並考量現代人手機持有率高,故推出簡訊提醒服務。
社會局陳榮枝局長表示,因配合中央防疫規範,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整備,自今(110)年5月14日至10月31日屆期重新鑑定者統一展延至12月31日者以及11月份至12月份身心障礙證明到期需辦理屆期重新鑑定者共計約7,820人,預估其中屆期三十日內未完成重新鑑定者約1,500人。為減少身心障礙證明逾期未完成重新鑑定遭註銷身心障礙資格之情形,社會局於11月初起已發送405封簡訊提醒11月底即將屆期但尚未完成鑑定者儘速辦理重鑑,截至目前為止尚未至區公所領取鑑定表之人數僅剩約70人。
為落實黃偉哲市長「簡政便民、主動積極」的理念,社會局致力增進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業務推展及有效提昇服務能量與品質。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醒申請人至區公所領取鑑定表時,需在申請表上填寫手機號碼,以便日後若在屆期前三十日內尚未辦理重新鑑定時,即可收到手機簡訊通知之便民服務。民眾如有申辦身心障礙證明相關問題,可洽詢各區公所社會課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需求評估中心(06)2352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