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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3社會局業務報告 社會局:廣設社褔資源 落實兒少照顧

     臺南市議會今(26)日進行第4屆3次定期會社會局業務報告及質詢議程,多位議員針對「布建親子悠遊館」、「增設公共托嬰中心」、「加強社會安全網兒少保護機制」
、「強化托育人員訓練與管理」、「放寬居家安胎服務條件」及「簡化身障停車證申請及收費方式」等議題提出相關建言,社會局皆積極回應,並納入未來政策規劃之參考。

     「布建親子悠遊館」:為打造友善托育環境,臺南市目前已於新市、安平、佳里、仁德等人口較密集的都會區優先設置12處親子悠遊館,提供家長二手玩具跟圖書交換服務。另社會局亦已規劃於中西區、北區、安南區、永康區、學甲區等5區增置親子悠遊館,預計於116年前陸續完工啟用。

     「增設公共托嬰中心」:目前全市已營運的公共托育機構共有15處(含公共托嬰中心、托育家園),合計已收托236名0至2歲之嬰幼兒。目前已規劃增置其他23處公托,將於113年至118年陸續完成,可增加收托1,076名嬰幼兒。此外,社會局持續關注2歲嬰幼兒超過200人以上之行政區,爭取於社會住宅或公有建物空間設置公托,以增加本市之公共托育量能。

     「加強社會安全網兒少保護機制」:社會局針對每一個安置案件皆辦理團體決策會議討論,並依衛福部規定由社工每3個月需至少到安置單位訪視兒少1次,確保兒少生活狀況穩定,遇有特殊情形,彈性增加調整訪視次數。另社會局規劃多場次內外部教育訓練強化社工督導品質及提升社工敏感度等訓練,期待透過各公私單位的努力,讓安置兒童能獲得更妥善的照顧服務。

     「強化托育人員訓練與管理」:社會局針對每位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每年規劃訪視2至4次,對於照顧技巧較不足之保母,視其照顧情形提高訪視次數,並要求居托人員需參加家外安置兒童專業訓練至少6小時訓練課程,包含安置個案類型、創傷經驗及問題輔導等議題。另考量托育人員照顧壓力,社會局亦提供托育人員心理諮商服務,加強托育人員心理關懷,以提供兒童良好的托育服務。今年社會局已提供免費監視設備,歡迎合格有登記的居家托育人員踴躍申裝,可保障托育人員、家長與幼兒的三方權益。

     「研擬放寬居家安胎服務條件」:為友善育兒環境,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擬於今年調整居家安胎服務補助資格,將研擬放寬針對懷孕週數限制、孕婦設籍規定及提高回診交通費趟次等,期待新政策能確實減輕全市懷孕婦女安胎過程之負擔,預計最快五月實施。

     「簡化身障停車證申請及收費方式」:社會局目前已與交通局建立資訊流通機制,定期提供交通局新申請或註銷的停車證資訊俾利查對。針對部分身心障礙者因重新鑑定導致行動不便資格取消、遭註銷停車位識別證。社會局未來將透過核發身障證明時主動提醒行動不便資格有異動者之申復權益,及正式函文提醒民眾停車證停用期間,以免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