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弱勢加發補助-每人4500元
一、加發對象(110年5月至7月領有以下政府核予補助或津貼者):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補助。
-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
-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含孫子女)教育補助。
- 110年5月至7月經政府列冊且未領取前各款補助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兒童與少年。
二、加發補助金額
符合本計畫生活補助加發對象者,於110年5月至7月期間每人每月發給新臺幣1,500元,採一次性發給。如有民眾同時符合兩種資格者,不重複加發生活補助。

三、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資格線上查詢
110年防疫期間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線上查詢
■洽詢專線:
※衛生福利部1957
※各區公所連絡電話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6-2995686、06-2991111#8061、06-293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