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有意願申請之單位於111年9月2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函送申請補助計畫書。二、計畫內容請見下方電子檔,倘有疑問逕洽本局業務承辦人員身心障礙福利科-張社工(電話 06-2991111分機8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