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的E政府
  • 通過A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QRCode-連結到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1年度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公共參與暨兒童及少年權益推廣培力計畫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公告日:111/01/24

[機關代碼]3.95.12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單位名稱]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
[機關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聯絡人]黃念謹
[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5915
[傳真號碼](06)2983162
[電子郵件信箱]nienchin@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10030
[標案名稱]111年度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公共參與暨兒童及少年權益推廣培力計畫
[標的分類]勞務類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2,288,348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1,144,17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111年度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公共參與暨兒童及少年權益推廣培力計畫委託案後續擴充,期間1次1年(112年度採購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14萬4,174元。前開各後續擴充採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進行議價程序。)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11/0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1/02/10 09:00
[開標時間]111/02/10 10:30
[開標地點]臺南市政府社會局7樓開標室(永華行政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郵局第62-9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標單室(永華行政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依法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其章程明定辦理兒童、少年、社會福利服務或助人工作相關服務。
B.與社會工作、社會福利、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倡議、公共參與、兒少培力、或兒少安全等相關核准立案之社會團體、學術單位、社會工作師公會、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30分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或辦理減價。
四、[其他]:
1.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得標廠商請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並多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4.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1/01/22 13:59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 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
非招標機關 0人
招標機關 人
[評選委員總額]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