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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愛行善協會」未經許可違法勸募 社會局:依法查辦、不寬貸

針對網路自媒體人「AJ哥」(曹暐國)近期透過社團法人台南市大愛行善協會發起公開募款,且在接獲市府函文制止後,仍持續對外宣稱「無勸募字號亦可捐款」一事,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本案經民眾多次檢舉,已依法制止其違法勸募,並呼籲市民捐款前務必「認明勸募字號」,以免愛心遭利用。

 

社會局表示,本局於日前接獲檢舉,指稱AJ哥藉由其成立之團體「社團法人台南市大愛行善協會」名義於網路直播公開向社會大眾募款,經查該協會並未取得合法勸募許可,其公開喊價、設立捐款目標等行為已明顯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社會局已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2條規定,正式發函制止該協會之違法勸募行為,並依法要求將未經許可進行勸募所得之財物返還捐贈人。

 

社會局指出,AJ哥已非初犯,過去曾因違法募款經本局於114年8月12日裁罰新臺幣4萬元在案。本次又以協會名義於直播違法勸募,本局將持續追查該協會後續動態,若該協會經制止仍不遵從,本局將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24條規定,裁處該協會最高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或名稱及違規事實。

 

社會局呼籲,民眾捐款前可至衛生福利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https://sasw.mohw.gov.tw/app39/)查詢該團體的勸募許可字號、勸募專案名稱及核准期間。若發現可疑的違法勸募行為,請向市民服務專線1999檢舉。社會局將持續落實監督機制,強化團體勸募之監督與查察。拒絕不法勸募,支持合法立案且取得正式勸募字號的社福團體,讓每一份愛心都能安心、安全地送到弱勢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