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的E政府
  • 通過A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QRCode-連結到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有關社群網路張貼幼教老師不當對待女童案 社會局回應說明

有關本市仁德區某幼兒園疑似發生幼教老師不當對待兒少案件,社會局於今(10)日接獲通知後,立即指派社工人員聯繫家長表達關懷,並與教育局啟動聯合調查程序,於同日下午會同前往幼兒園釐清事件始末。

社會局表示,本案將依據調查結果蒐集證據資料據以裁處,若經查證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情事,將依同法第97條開罰6萬至60萬元。目前家長已向警察機關提出刑事告訴,全案將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社會局指出,本案已針對受害女童及家長身心狀況進行評估,後續亦將視其需要提供司法協助及家庭關懷支持等所需服務。社會局強調,台南市絕不容許任何兒少權益受到傷害,若任何人對於兒少有不當對待情事,市府絕對立即追究到底,並在合於法律規定下進行處罰,以確保兒少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