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麻豆區鄭姓登記保母與其張姓友人違規收托,並涉疑似不當對待幼童乙案。南市社會局說明,社會局於去(114)年12月6日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立即要求兩名涉案人員停止新收托,並協助所有幼童依據家長需求完成轉托安置,以確保幼童安全無虞。
另,針對兩名涉案托育人員,社會局已於去(114)年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之1規定從嚴裁處,其中鄭姓托育人員已依法廢止托育人員登記證,終身不得再從事托育服務;另名張姓人員,因未登記從事托育事證明確,亦已依法裁處罰鍰。
社會局表示,目前全案並由臺南地檢署同步偵辦中,將視司法判決結果,若確認有不正當行為,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裁處兩名行為人每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最高60萬元以下罰鍰。
社會局強調,後續將持續強化居家托育人員管理機制,包括提高訪視頻率、精進訪視員專業敏感度及同理心訓練,並加強送托家長教育宣導,提醒留意幼童返家後之情緒與身體狀況,以提升早期發現及預防能力,共同守護兒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