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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回應說明近日網路上「浪愛集食」公司疑有利用民眾愛心勸募情事

有關近日網路上「浪愛集食」公司疑有利用民眾愛心,向民眾勸募販賣狗食之行為,臺南市社會局說明如下:

 

經查該「浪愛集食」有限公司,並無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之勸募團體資格,無法向政府機關申請勸募活動。該公司於網站上上傳之照片及販賣狗食以捐助流浪動物等之字眼,已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將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4條規定,函文制止該公司,經制止仍不遵從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處罰。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呼籲民眾,在參與或捐款公益活動前,應查證主辦單位是否具備合法勸募資格,以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善心遭有心人士濫用。

 

社會局將持續監督與查察不當公益勸募行為,並保護民眾愛心不被濫用,促進真正的公益與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