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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6個月大女嬰遭不當對待事件,社會局回應說明

  有關本市6個月大女嬰疑似遭不當對待案,社會局於獲報後立即指派社工人員介入調查,經評估女嬰顱內出血且身上有多處傷勢,現於醫院接受治療中,本案已立即聯繫警政及地檢署介入偵辦。由於女嬰母親及其同居男友疑似對女嬰身心虐待及延遲就醫,社會局已於同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先行緊急安置並協助照顧,維護女嬰安全。

  社會局指出,女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顯遭受不當對待且有延遲就醫事實,社會局已主動啟動進入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行評估,並彙整案情資料報請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今(20)日亦依兒少權法第112條提出獨立告訴,以維護女嬰權益。

  社會局表示,後續將追蹤女嬰傷勢狀況及出院期程,另針對女嬰母親將依據兒少權法第102條開立強制性親職教育,強化照顧技巧及提升照顧功能。針對女嬰母親同居男友是否施虐,目前相關事證由警政單位偵查中,若查證屬實,將依兒少權法第97條處以新臺幣6萬至60萬元罰鍰。後續社工人員也會持續關懷訪視女嬰及家屬,同時追蹤司法進度,視家戶需要提供司法協助及關懷與福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