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安平區建平路2號/06-2957168
60歲以上,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生活能自理之老人。60歲以上,生活自理能力缺損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之老人。60歲以上,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醫護服務之老人。60歲以上,經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老人。
長照49床;養護111(含2管40床);失智 24床;安養16床
長照25床;養護81床;失智 24床;安養11床
優
安平區
老福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