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辦人員:
永華行政中心:李小姐,聯絡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353
二、補助對象:
符合本市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資格,投保單位為職業工會以基本工資為投保金額。
三、補助方式及補助標準:
(一) 113年12月至114年6月健保費補助:
1.由健保署提供本府社會局符合補助資格名冊,由本府社會局撥付款項至受補助長者之帳戶。
2.補助自付健保費超過補助額度之差額(113年12月補助26元,114年1月至6月每月補助61元)。
(二)114年7月起健保費補助:
1.按月將符合補助資格者之長者資料傳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並按月將補助款逕撥付健保署。
2.全額補助自付健保費。
